今年3月15日,将迎来主题为“共筑满意消费”的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当您满心欢喜地选购心仪商品,遭遇假冒伪劣作梗;当您按需定制服务,却被商家欺诈套路,究竟该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权益?镇沅县人民检察院带您解锁消费维权的法律密码,在法治轨道上守护您的每一次消费体验。
民事检察时刻准备为您提供支持起诉服务,倘若您作为弱势消费者面对强大商家在证据收集、法律运用上深感无力,检察机关可以协助您梳理案件脉络、固定关键证据,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免遭侵害。

公益诉讼检察更是着眼于消费领域的宏观乱象,当市场上出现批量性、行业性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危害到公共利益,检察机关有权提起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履职整改,以司法刚性守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重塑行业清风正气。

让我们一起捍卫消费者权益
享受安心购物的快乐∽
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无论是购买生活必需品,还是享受各类服务,我们都期望能够得到公平、公正、透明的交易体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9项权利:
安全保障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知悉真情权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依法求偿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依法结社权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获得知识权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维护尊严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监督批评权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是不是感觉
每句话都说出了你的心声?
在日常生活中
如果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办?
消费者如何维权?

1.保存证据: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存好消费凭证,包括订单明细、付款凭证、宣传资料、商家承诺、沟通记录等有效证据。这些证据是维权的关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以凭借它们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与商家协商:当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首先可以尝试与商家进行协商。在协商时,要保持冷静,理性表达自己的诉求,争取双方能够达成一致解决方案。
3.投诉渠道:如果与商家协商不成,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热线。投诉时要清晰准确地说明投诉事项、诉求以及相关证据。
4.法律途径:如果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消费者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需双方有仲裁协议,裁决具有法律效力;诉讼则通过法院判决解决争议。消费者应准备好相关证据,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15维权小贴士
常见消费名词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
“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在这个“3·15”,镇沅县人民检察院诚邀您与法律携手,让知识武装头脑,遇消费侵权果敢维权,共筑安全、诚信、法治的消费新生态。每一次消费抉择背后,都有检察蓝为您站岗,守护公平正义,让消费之路畅行无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