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于江城县看守所不符合羁押条件,江城县的在押人员羁押于镇沅县看守所。为深入贯彻落实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切实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近期,镇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与江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别带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镇沅县看守所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以“检察蓝”守护监管场所“安全绿”。
全方位“体检”:筑牢监管安全根基
检查组一行深入监区一线,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询问+调阅监控”的立体化检查模式,对看守所进行“穿透式”监督。在监控室,检查组详细查看了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情况,重点检查了监区、走廊、医务室等关键区域的监控覆盖是否无死角,并随机调取部分时段监控录像,核查民警日常巡逻、在押人员行为规范落实情况。针对监区安全防范,检查组重点检查了门禁系统、消防设施、应急通道等硬件设施,要求看守所严格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强化“人防+技防+物防”三位一体防控体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多维度协作:凝聚监管治理合力
检查结束后,两县检察院与看守所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提升监管质效、强化权益保障”展开深入研讨。会上,检查组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三点建议:
1.强化安全意识:
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安全防范意识,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做好重点人员管控,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细化值班备勤、应急处置等制度,定期开展消防演练、防脱逃演练,确保突发事件应对高效有序;
2.深化权益保障:
落实好谈心谈话教育制度,做好在押人员心理疏导、教育引导,确保在押人员思想稳定,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重点关注身患疾病、传染病等特殊在押人员情况,畅通危重、急症在押人员送医救治的“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3.完善协作机制:
依托“派驻+巡回”检察模式,建立常态化信息互通平台,定期联合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形成“检察监督+监管执行”的工作闭环。
看守所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全面落实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与检察机关共同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常态化监督:护航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
此次联合检查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两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看守所检察工作,重点关注羁押期限执行、留所服刑罪犯管理等关键环节,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开展专项调研等方式,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同时,积极探索“检察+工会”“检察+公安”等多元协作机制,强化对在押人员权益保障的全链条监督,切实将司法温度传递到监管场所每个角落。
监管场所安全无小事,检察机关将始终以“如我在诉”的责任感,筑牢安全底线、守护公平正义。两院将以此次检查为起点,进一步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共同织密监管安全防护网,为平安普洱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此次联合检查不仅是一次对监管场所的“全面体检”,更是一次对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践行。通过“检察监督+监管执行”的深度融合,两县检察院与看守所共同拧紧了安全“阀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司法公正提供了坚实保障。今后,检察机关将继续以法律为利剑,以监督为抓手,守护好刑事诉讼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