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的铃声刚响,镇沅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便化身“法治老师”,带着满满的干货走进辖区学校,为同学和家长们送上了量身定制的“开学第一课”,用法律为新学期的成长筑牢安全防线。
案例敲响警钟,避开青春“法律雷区”

9月2日、9月5日,检察官走进镇沅县职业高级中学、民族中学,开展法治讲座。检察官没有堆砌枯燥的法律条文,而是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围绕青少年面临的四大犯罪风险点,用一个个发生在同龄人身上的真实案例,让同学们直观读懂法律的“红线”与“底线”。
别让“贪念”偷走青春
针对频发的盗窃犯罪,检察官讲述了少年因满足贪欲,多次潜入小区、网吧盗窃现金、金饰及手机的案例,提醒同学们“小贪念”会酿成“大错误”,任何不劳而获的行为都将付出法律代价。

帮朋友“平事”不叫义气,叫“共犯”
围绕青少年成长中冲动易犯的故意伤害罪,以案例中的少年因“帮兄弟出头”、冲动互殴导致他人轻伤,最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检察官借此强调,真正的友谊是理性劝阻,而非盲目跟风施暴。
“两卡”出借可能成为犯罪“工具人”
面对近年来高发的“两卡”犯罪,检察官明确告知,“出借银行卡”“帮陌生人转账”看似简单,实则可能为电信诈骗等犯罪提供“工具”,青少年需坚决守住个人信息和账户安全的防线。

“早恋”需警惕性侵害风险
谈及性侵害犯罪,检察官结合案例温和提醒,青春期情感萌动需把握分寸,“早恋”若突破界限可能触犯法律,要学会识别危险、勇敢说“不”并及时求助。


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家长学法护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从幼儿园办学、师资、安全等关键环节,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硬保障”,向各位家长强调法律并非只约束学校,而是明确了家庭在学前教育中的重要角色,家校需形成合力,共同助力幼儿健康成长。


9月3日、9月4日,检察官走进镇沅县直属幼儿园的两个校区,将课堂对准家长群体,聚焦新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详细介绍了其出台背景和核心意义,讲解了家长在孩子入园、日常教育中的义务,如配合幼儿园做好安全教育、尊重孩子的受教育权利等内容,同时结合具体场景,教家长们如何运用法律手段,在孩子面临安全隐患等问题时,有效地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帮助家长用法律武器守护孩子的学前时光。
从青少年到幼儿家长,从案例警示到法律解读,镇沅县人民检察院的“开学第一课”精准覆盖不同群体需求。未来,镇沅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推进法治进校园,让法律意识扎根每一颗心灵,为孩子们的成长之路撑起一片法治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