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世清检察长在省委政法委组织召开的“全省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的唯一代表,以《绿色检察的普洱样本:理念、实践、探索--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推进环境公益诉讼》为题,向全省政法部门及涉及改革任务的有关单位作交流发言。
绿色检察理念得到高度认可
 
    绿色检察理念的提出,是普洱检察机关作为全国首批公益诉讼试点单位,在破冰前行、勇于实践的过程中提炼出来的,引领普洱检察机关取得了全省检察公益诉讼“七个第一”。市人大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审议意见》,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生态立市绿色发展和法治普洱建设的实施意见》,大力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办公室刊发《探索“绿色检察”强化公益诉讼,筑牢绿色发展司法屏障》一文,在全省推广普洱绿色检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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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检察理念的核心经验:讲政治、顾大局,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谋求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是将讲政治服务大局与绿色检察有机融合。党政中心工作在哪里,绿色检察就推进到哪里。二是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围绕普洱茶、生物多样性、河湖长制、民生、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等重点、热点、痛点问题开展工作,服务发展。 
 
     创新检察监督理念,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一是破除片面追求办案数量的观念,强调数量与质量并重,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监督效果。二是全面加强源头保护和源头治理,秉持“从诉前程序阶段开始即以追求最佳的治理效果为办案目标”的理念。三是探索容错纠错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治理主体地位和自我纠错能力,完善监督链条。四是探索协商参与理念。
 
    创新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格局
 
    提出“绿色检察再出发”口号,将巡回检察室的设立与运作、河湖长制的参与运作、检察建议的发布与落实,这三个工作机制运用到极致。一是设立9个巡回检察室,对全市自然保护区实现全覆盖。二是与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联发《关于加强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三是在诉前检察建议“回头看”中,邀请市纪委派专人以“观察员”身份全程参与。四是构筑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位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检察体系。五是打造多元化绿色检察工作格局。不断探索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社会化综合治理+恢复性司法实践”的“三位一体”绿色检察模式。做到“诉前能调解、诉后能执行、案后能发展”,探索建立“生态修复基地”。
    全面加强绿色检察机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
 
    一是建立绿色检察专业机构,在全省率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成立第六、第七、第八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二是建立专业绿色检察团队,组建公益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检察业务专家组成的专业研究小组。三是加强绿色检察人才培养。培养能指挥战斗的“大将”,更要培养一批“工匠”。 
 
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重道远。普洱检察机关将不断创新发展绿色检察理念,在新时代,有新作为,为普洱绿色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