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在行动】检护“未”来 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到镇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专题法治宣讲

为进一步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8月23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茶城未检”团队在镇沅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讲座,镇沅县旅(宾)馆行业、娱乐场所经营者60余人参加培训。



讲座上,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张晗解读了相关法规中旅(宾)馆行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当履行的义务,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应当遵守的禁止性规定,结合旅(宾)馆行业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被给予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张晗强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希望经营者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不少旅(宾)馆、娱乐场所经营者在培训后表示,此次培训针对性强,受益匪浅,会后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强化日常管理,依法依规经营,主动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大格局中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