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深化构建河长制工作“命运共同体” 保护美丽家园——镇沅县河长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开展巡河活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2024年4月25日,镇沅县河长办、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到澜沧江镇沅段联合开展巡河活动。

巡河人员查看了澜沧江镇沅段河岸是否存在被破坏、乱搭乱建、乱采乱挖的情况,并重点针对破坏水生态环境及河湖周边污染的问题进行了检查。
巡河结束后,在镇沅县水务局召开了镇沅县2024年“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联席会议,巡河人员及相关负责人参会。会上,各参会单位结合2024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报,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发言讨论。

会议要求:
一是要始终把河长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不断推动“河长+”工作由“有名有实”到“有力有效”的转变,以实际行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二是要继续常态化联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入河排口、河湖“四乱”、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问题整治,压紧压实管理责任,有效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治水”的工作局面。
三是要不断增强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爱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营造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下一步,镇沅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围绕“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展相关工作,常态化开展涉水领域公益诉讼工作,以有力司法保障水生态环境资源,积极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公益保护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